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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时间:2022-06-26 15:54:36

1. 如果我死于车祸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应当以造成交通事故的罪,承担刑事责任。 《法制快报》提醒我们,如果加害人对受害人作出正面赔偿,必要时可以从轻处罚。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在没有其他加重情节的情况下,认罪是好的,偶尔犯罪者、初犯者和法院可能会决定缓刑。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必进监狱。但是,如果情况变得严重和恶化,即使您主动赔偿,也会受到监禁的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死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造成交通事故的犯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构成犯罪:死的人多,事故责任相同;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赔偿30万元以上你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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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学生在校车事故中死亡,学校是否有责任?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不是私法意义上的契约关系。同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显然与主体不符,因为学校既不是国家行政机构,也不是司法机构。因此,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只能是违反法律义务,即侵权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仅仅是民法上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有可能的。

本着我国现行司法解释的精神,学校对学生伤害或者损害的民事责任一般应当适用过失责任原则。学生家长作为法定监护人必须适用无过失原则。根据学校和学生的特点,需要对学校申请民事责任证明,即对学校负责的制度。您必须承担证明是否是疏忽的责任。

在学校伤害案件中,学生的父母担任法律事务家长应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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