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客服:18971157296
Previous Next

婚姻家庭

时间:2024-04-14 13:19:31

1、庭审准备:书记员确认当事人及案件其他参与人是否到庭,审判长确认当事人并宣布案由及法官、书记员名单。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询问当事人是否已提出撤销申请。

2、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结束前,审判长或者独任法官应当对司法鉴定所查明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分别向当事人、第三人、当事人询问。做完了。他们是否还打算采取行动。

3、法庭辩论:当事人与诉讼律师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当事人的最终意见。

1708584933232_85af2b9b379c96e9b07c8fd6e8858637_580wh460.jpg

4、审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闭庭,审议期间,按照少数服从的原则进行审议,并将审议笔录记录在案。已提交。诚实地记录下来。当事人、诉讼当事人不得查阅、复制审查笔录。

1.夫妻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夫妻共同财产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明。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