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客服:18971157296
Previous Next

民事纠纷

时间:2023-01-09 15:13:41

如何界定遗失物

1328575787_BbeEzo.jpg

1.必须是动产。房地产,如土地,即使由于时间长,边界不清,也不构成失物。除一般动产外,证券、银行存折和各种凭证也属于动产的范畴。

2.任何人不得拥有它。失物在被找回之前不得归任何人所有。

3.不得无主。失物占有权的丧失不是基于所有人的意图。从广义上讲,遗失财产包括具有相同性质和特征的漂流物和丢失的饲养动物。

遗失物与遗失物的区别

1.从占有人丧失对财产占有权时的心理状态来看,遗失财产的占有人在丧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解释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然而,遗忘物品的拥有者有意识地将物品放在某个地方,并能准确地回忆或解释特定的地方或物品事后留下的地方。

2.从采摘者的主观心理状态来看,采摘者往往对采摘者是否遗忘或丢失有直观的判断。侵占遗失物的法律责任与侵占遗忘物的法律责任有很大的不同。一种是作为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另一种是由国家处罚。原因是,如果这两种采摘者把他们采摘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他们的主观恶性程度是不同的。侵占遗失物的主观恶性程度较小,仅作赔偿;侵占遗忘物的主观恶性很大,应该以刑惩治。

3、从占有变动方式上看,遗失物为占有-无占有模式,遗忘物为占有-占有模式。正是遗忘财产所有人的遗忘行为导致场所管理者自动获得遗忘财产的占有权,而不管管理者是否找到并拾起遗忘财产。

(四)从法律效力上看,遗失物的领取人有权要求收取费用或者报酬,遗忘物的领取人或者发现人无权要求收取费用或者报酬。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