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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时间:2023-02-08 18:31:01

交通事故致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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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用。医院根据交通事故创伤治疗当事人必要的费用计算,凭证支付。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必要的治疗费用支付。2.失去的时间。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减去损失时间计算,收入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三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工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医院食物津贴。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食品补贴标准计算。4.护理费用。伤员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损失时间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人生活津贴。根据残疾程度,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用。自残疾自决月起,赔偿20年。但对于50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岁,年龄将减少一岁,最低不少于十岁;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6.残疾电器的费用。因伤残需要准备具有补偿功能的设备时,按有医院证明的常用设备费用计算。7.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实际需要的费用,以全权证书支付。8.住宿。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总参谋部的旅行住宿标准,凭证件计算和支付。9.直接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和设施,应当修理。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谁来支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由举证方支付,败诉方承担。被害人的残疾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鉴定结果与被告人的违法行为也有因果关系。当事人已经作出了有根据和必要的评估,由此支付的有关费用应由加害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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