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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6 08:10:56
交通事故罪的定罪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1) 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的,我方将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二)三人以上死亡并承担相同事故责任的;
(三)对直接损害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责任,不能给予赔偿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
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全部或者严重责任的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造成交通事故罪定罪处罚:
(一)吃药或吃药后开车的;
(2)驾驶不具备驾驶资格的汽车;
(3) 知道或使安全装置失灵的安全机构是不完善的汽车;
(四)明知是非无证驾驶或者报废的;
(5) 严重超载行驶;
(6)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