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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

时间:2022-05-19 08:07:55

解雇合同工有赔偿吗?
(一)分三种情况: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补偿、解雇或解雇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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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劳动”,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了劳资关系,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属于违法行为。依照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补偿。这意味着您必须为每年的工作支付两个月的工资,通常称为 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与劳动者解除劳资关系的,依照该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即每年 你必须为你的工作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N。如果这符合《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而工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他将不得不支付更多费用。有薪酬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通知付款。俗称N+1。

3.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出辞退的,属于劳资关系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无需事先通知,但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据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将证明以下内容。他不符合就业要求;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资关系,对用人单位完成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用人单位要求拒绝变更的;

在规定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再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因工生病或者受伤,超过规定的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从事雇主安排的工作;

(二)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三)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n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 41 条终止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依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条款外,劳动合同续签,除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依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办理。被终止。

(6) 根据本法第 44 条第 4 款和第 5 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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