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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6 22:29:56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华侨或外国人继承境内房产必须办理以下手续:
1、华侨或者外国人申请继承中国境内的房产,必须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申请证明申请人的职业、住所以及与在中国留下财产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公证文件还必须经过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两国除外,两国有领事条约互免认证)。如果日本与日本没有外交关系,则原则上需要获得该国外交部以及与日本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大使馆(领事馆)的证明。
2、申请人应向房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附上上述公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公证处审查相关文件后,如果确定符合日本法律规定,将颁发住房继承权证明。
3、申请人持该证明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具体继承问题。申请人无法亲自来华办理继承事务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继承事务。遗产继承由代理人进行的,应当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和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由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还必须按照规定经过公证、认证。
此外,华侨、外国人如对境内房地产继承发生争议,可以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华侨、外国人在中国继承房地产时,适用房地产所在地法律,即我国法律。
与中国的继承类似,继承时不需要纳税,但当你再次出售房屋时,需要按照继承的房屋纳税。当你再次出售它时,你必须缴纳税款。房产税按照房产原价扣除10%至30%后的残值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