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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时间:2023-02-07 08:30:00

收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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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法》第1条规定:可以收养下列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1)失去父母的孤儿;

(2)弃婴和无法找到亲生父母的儿童;

(3)父母有特殊困难而无力赡养的子女。

第二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a)无子女;

(二)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儿童的疾病;

(四)至少三十岁。

收养登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确立。

未找到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被收养的,由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的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的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百一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被收养人的户口。

第一百一十七条(抚养)孤儿或者亲生父母不能抚养的儿童,可以由亲生父母的亲友抚养;本章的规定不适用于受抚养人和受抚养人之间的关系。

第一百一十八条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人收养的,其父母有抚养优先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外国人可以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养子女,由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其法律审批,由其所在国主管机关提供

由收养人出具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证明材料。,并与提出收养的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前款规定的证明材料,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收养人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第一百一十条收养人或者收养人要求对收养保密的,应当尊重他人的意愿,不得泄露。

申请收养后,收养机构将向当事人提供收养申请表,当事人可根据收养申请表上提示的信息如实填写。此外,收养机构还会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这些证明材料与领养表上填写的信息不一致,他们就不能领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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