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客服
手 机:18971157296
微 信:18971157296
公 司:武汉律师网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时间:2022-08-11 15:31:16
婚姻费用返还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部民法规定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要求返还结婚费用的,按照习俗支付彩礼。经认定属于: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三)支付婚前费用,使支付人生活困难的。
双方离婚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