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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时间:2021-12-08 10:00:59

 一、财产公证是怎样办理的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已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具体来说,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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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二、结婚前做财产公证有什么利弊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有利之处

  1、有利于保证婚姻家庭的稳定性,避免那些出于功利目的的婚姻。

  通过婚前财产公证这种形式,将使夫妻双方的财产各自独立,地位相对平等。

  2、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申请人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等规定,对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分清了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得到的保护。

  3、有利于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民法典的行为,避免离婚时因无法确认婚前财产而导致家庭内部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也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

  4、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

  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主要体现在它与传统思想观念的撞击。

  如果男女双方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彼此尊重,共同经历风雨的变迁感情得到了积累,固然稳定。若在此情正浓时,便已处心积虑的划清财产归属,必然会使双方原本一如既往的信任感消失,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变得更现实,这对双方的感情无疑是一种伤害。

  这充分体现了婚前财产公证与婚姻观念的冲击,同时也表现出其与我国传统美德之间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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