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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9 14:55:51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什么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是占有和交付。
根据《民法典》第208条,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登记不生效。国家合法拥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不得登记。
第224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移自交付之日起生效。
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物权请求权
诉讼时效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包含在物权权力中,是物权效力的具体体现。物权是控制权,诉讼时效不适用;物权请求权是一种特殊的物权保护方式,其主要功能是确保对事物的完美控制。如果对物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当物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不能行使物权请求权,从而导致物权成为空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