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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3 20:38:27
财产所有权的 4 个方面
财产所有权有四个方面:所有权、使用权、使用权和处分权。所有权是实际拥有财产的权利。使用权是指根据物的属性和用途而享有的使用权,所有权的基本目的是为所有人使用该物。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物进行处分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定处分。收益权是民事主体因物产生的利益而享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0条
业主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1条
所有者有权在其财产或动产中设定用益物权和担保权益。用益物权人、被担保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所有人的权益。
财产所有权转让条款
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对动产和不动产分开讨论。房地产的转让需要登记,当事人必须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才能实现房地产的转让。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条件,动产交付给他人时,动产所有权转移。一些个人财产,例如汽车,必须在转让时进行登记,以保护它们免受善意第三方的侵害。一些特殊的个人财产,如机动车,如果在转让时没有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方。